摘要:本公告受業(yè)主方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14-12-31,公告主要內容為:廣東佛山里水鎮(zhèn)公共自行車通信系統(tǒng)項目第二次補充公告,所屬區(qū)域:廣東-佛山,所屬行業(yè)分類:通信,招標代理: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公告類型:變更公告。
致:各供應商
就里水鎮(zhèn)公共自行車通信系統(tǒng)項目(第二次)(LS2014-57)談判文件中補充公告如下:
談判文件第三章第11.談判保證金“11.4報價保證金應用報價貨幣即人民幣,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匯出,并且必須在2014年12月30日23時59分(北京時間)前到賬。報價保證金可以由供應商或供應商所屬總公司或其分支機構的銀行賬號轉賬。若由供應商所屬總公司或其分支機構的銀行賬號轉賬,應出具所屬總公司或其分支機構的說明函。報價保證金禁止采用現金存入!
現更改為:
“11.4談判保證金應用報價貨幣即人民幣應選擇如下其中一種方式繳納:
1)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匯出,并且必須在2014年12月31日23時59分(北京時間)前到賬。談判保證金可以由供應商或供應商所屬總公司或其分支機構的銀行賬號轉賬。若由供應商所屬總公司或其分支機構的銀行賬號轉賬,應出具所屬總公司或其分支機構的說明函。談判保證金禁止采用現金存入。
2)供應商在遞交談判文件時以現金的形式遞交談判保證金。未成交的供應商的談判保證金,在評審后現場退回給供應商;成交人的談判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且遞交履約保證金后,由采購人予以無息退還!
談判文件其他內容不變,談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調整。原談判文件與本補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補充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采購人:佛山市南海區(qū)環(huán)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里水交通管理所
聯(lián)系人:劉先生
電話:0757-85669113
采購代理機構: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項目聯(lián)系人:陸小姐、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757-83939005、83805703
傳真:0757-83939018
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南海區(qū)里水鎮(zhèn)財政局
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