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主方(亭湖區(qū)毓龍街道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建設處)聯系方式 | |
2.項目概況與項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2.1項目概況:鹽城市亭湖區(qū)2014年度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小洋河北段、小洋河東支),其中包括對河道進行清淤、建設駁岸、親水平臺、污水截流管道、景觀綠化等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工程造價約為3100萬元。項目業(yè)主保留適當增減工程量的權利。
2.2計劃工期:計劃2015年元月中旬開工,總工期:100日歷天。
2.3標段劃分及項目涉及主要工程量:本工程施工為1個標段。范圍包括小洋河北段(小洋河東支-新洋港)和小洋河東支(小洋河-通榆河)河道整治工程。
4.1請有意向的投標人攜帶1、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3、資質證書(副本)原件;4、被介紹人或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二代)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復印件一份,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元月6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北京時間,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前往鹽城市建業(y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部(市范公路89號,火車站對面嘉園廣場東區(qū)北樓17層窗口報名,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另行通知。聯系人:徐女士,電話0515-88382020。
4.2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壹仟元整/標段,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本工程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現場和召開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自行進行現場踏勘,交通工具自備,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擔。
7.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約談
為防止掛靠投標,招標人將約談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擬投標項目負責人(約談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擬投標項目負責人應攜帶單位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有效身份證件和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注冊證書(或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原件與招標人約談。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項目負責人不能按規(guī)定參加約談,或投標人及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本項目施工能力的,招標人將謝絕其參加投標。約談期間簽訂承諾書。
8.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必須提交投標誠信保證金(按標的額的10%,具體要求詳見按招標文件的約定),否則,招標人將拒收其投標文件。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鹽城水利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亭湖區(qū)毓龍街道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建設處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15195141398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建業(y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亭湖區(qū)范公中路89號嘉元廣場東區(qū)北棟17層(火車站西側站前不夜城)
聯系人:楊華聯系電話:0515-88221721,15305101701
傳真:0515-88381212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