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春亭
(上海市城市建設設計研究總院天津分院,天津300073)
摘要:道路設計中,地下水由于毛細作用,會上升到路基及路面結構各層,繼而影響道路的整體強度和質量。通過研究毛細水在不同路基填料中的上升高度,提出不同路基填料下道路的合理設計標高,并對路基強度進行驗算,為道路設計提供支撐。最后,結合天津津北路拓寬改造工程對路面設計標高、路基強度等進行驗算,得出毛細水對道路設計的影響。
關鍵詞:道路設計;毛細水;驗算;影響
中圖分類號:U416文章編號:1004-4655( 2016) 02-0001-03
1毛細水分析
1.1毛細水作用機理
毛細現象的產生是由于水與空氣分界面或收縮膜上存在表面張力;另一方面,毛細管管壁的分子與水分子之間有引力作用,使管壁接觸的水面呈向上彎曲狀,呈浸潤現象,當毛細管直徑較細時,浸潤現象使毛細管內水面彎曲相連,形成內凹的彎液面狀。表面張力與浸潤現象緊密聯系在一起,水沿毛細管上升。
毛細水廣泛分布在土粒內部相互貫通的孔隙中,對土體中氣體的分布與流通有一定的影響,導致土體內產生封閉氣體。而封閉氣體增加土體的彈性和減少土體的滲透性,由此在地下水位埋深較淺時,導致路基出現凍脹、彈軟等病害,降低道路使用壽命和質量。
1.2毛細水對道路設計標高的影響
地下水對路基影響是導致路基破壞的主要原因,合理的道路設計標高可以避免道路路基產生凍脹,保證路基的水穩(wěn)定性。
通過研究不同土質中毛細水的上升高度H c,結合地下水位標高hw,以及區(qū)域凍土深度H d確定道路最小設計標高hn1,從而確保路基不會因毛細水作用而出現凍脹破壞。毛細水上升高度與道路設計標高關系圖見圖1。
由圖1可知,滿足毛細水不會對路面結構產生凍脹破壞,道路設計標高應滿足式(1)要求。
道路規(guī)劃設計時,需要考慮地下水位標高、毛細水上升高度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設計標高。反之,如受場地標高限制,道路設計標高不能滿足式(1)時,可通過更換路基填料,降低毛細水上升高度,調整道路設計標高。
1.3毛細水對路基填料的影響
道路設計標高越高對路基越有利,但高路基需較大填方量,增加工程投資;低路基中地下水因毛細作用上升,造成路基土體吸水軟化,力學特性改變。在滿足投資要求的前提下,確定合理的設計標高,既滿足路基工作狀態(tài),又降低工程投資。
1.3.1毛細水上升高度
海森( A.Hazen)經驗公式見式(2)。
不同路基填料下,毛細水上升高度值見表1。
通過以上分析,不同路基填料,毛細水上升高度不相同。以素土作為路基填料,毛細水上升高度最大;以石灰粉煤灰土作為路基填料,毛細水上升高度相對較小;以石灰土作為路基填料,隨著含灰量增加,石灰土的密實逐漸增強,毛細水上升高度呈下降趨勢。毛細水上升高度與含灰量關系見圖2。
石灰粉煤灰土由于其均勻度等均與12%石灰土接近,毛細水上升高度與12%石灰土相差不多,作為路基填料,需要大量粉煤灰。
1.3.2毛細水對路基狀態(tài)影響
根據路基工作區(qū)與毛細水影響范圍的關系,確定路基的干濕類型關系如下(見圖3)。
1)潮濕路基:路基工作區(qū)處于毛細水影響范圍之內。
2)中濕路基:路基工作區(qū)處于毛細水影響范圍的邊緣。
3)干燥路基:路基工作區(qū)處于毛細水影響范圍之上。
因此,為保證路基處于一個合理的工作狀態(tài),設計過程中需要根據地下水位標高、毛細水上升高度、路基工作區(qū)深度等合理確定設計標高。當道路設計標高受場地限制、處于不利工作狀態(tài)時,需要調整路基填料降低毛細水上升高度,從而改變路基的工作狀態(tài)。
1.4毛細水對路堤強度的影響
確定路基填料后,對路基填料進行驗算,保證路基整體強度值。路基回彈模量作為道路的一個重要指標,其取值表明路基強度的大小,公式見式(3)。
通過以上分析,毛細水作用機理:地下水在毛細作用下,上升到路基及路面結構各層,從而導致路基長期處于飽水狀態(tài),影響路基的整體強度和穩(wěn)定性;如上升到路面結構中,則出現凍脹現象,導致路面結構的破壞。
2數據驗算及驗證
2.1項目概況
天津津北路拓寬改造工程位于天津市東麗區(qū),工程所屬區(qū)域地下水位埋深較淺(約1.5 m),道路規(guī)劃標高較低(2.7~2.9 m)。
道路設計過程中,結合工程地質勘查報告,對毛細水上升高度進行計算,對道路規(guī)劃標高的合理性進行復核,提出路基填料方案,確定路基強度。
2.2工程地質
本工程路基土層主要有人工填土層(Qm1),層厚約為1.10~2.50 m;第1陸相層(Q43a1),層厚約為1.70~3.30 m;再下層為第1海相層(Q42m),層厚約為10.00~10.70 m。地下水標高介于1.0~1.6 m,標準凍土深度0.60 m。
2.3工程方案
2.3.1道路設計標高
根據津北路地質勘查報告,勘察期間靜止水位埋深約為1.00~2.50 m,標高介于0.42~2.35 m之間,平均標高1.5 m。
根據式(1),津北路設計標高hs1≥H d+ He+hw=0.6+He+1.5=2.1m+Hc(H d天津地區(qū)為0.6 m;
H c表1確定;hw根據地勘報告本工程取1.5 m)。
根據表1試驗數據,得出不同含灰量條件下石灰土路基的道路最小設計標高,具體如表2所示。
根據規(guī)劃部門提供資料,津北路規(guī)劃標高為2.7~2.9 m,根據表2可知,12%石灰土滿足毛細水上升最小高度及規(guī)劃要求。毛細水影響范圍示意圖見圖4。
根據交通量統計結果,津北路路面結構厚度需為72cm,毛細水已上升至路面結構底基層內。因此,該規(guī)劃標高不合理,為保證路面結構不受毛細水作用,需提高路面設計標高至3.0 m左右。后經溝通,道路規(guī)劃標高最小值為3.0 m。
2.3.2由道路設計標高確定路基填料
本工程最終選擇12%石灰土作為路基填料。在施工圖階段,針對當地的土質條件,提出12%石灰土的孔隙比、有效粒徑等各項試驗控制參數,確保路基處于合理的工作狀態(tài)。根據式(3),津北路路基處于潮濕狀態(tài),在12%石灰土下設置山皮土層作為承托層,保證路基的整體強度。
2.3.3路基強度
根據式(3)對津北路路基強度進行驗算,具體取值:津北路路基處理潮濕狀態(tài),Ks按照JTGD30-2015《公路路基設計規(guī)范》附錄D,該值為0.6;Kη通過試驗確定,本項目該值為0.77;MR通過試驗確定。
計算路基回彈模量值E0=0.6×0.77×22.1×9000.55。式中的CBR值與路基填料有關,不同含灰量的石灰土CBR值試驗結果見圖5。
工程采用12%石灰土作為路基填料,路基回彈模量E0 =0.6×0.77×22.1×900.55= 121.30 M Pa,滿足重載交通下的路基強度要求。因此,路基填料選擇12%石灰土既減小毛細水對路基的作用及影響,又滿足道路路基強度,符合道路使用要求。
3結語
1)道路設計時充分考慮毛細水影響范圍、路基工作深度等,確定合理的設計標高。
2)石灰土路基對提高路基強度效果明顯。
3)低設計標高、高地下水位條件下,采用石灰土作為路基填料,滿足路基強度使用要求。
對于路基回彈模量的計算中,涉及干濕循環(huán)或凍融循環(huán)條件下路基土模量折減系數,該系數對路基回彈模量影響較大,下一步應通過試驗進行回歸分析,得出不同土體條件下該系數的取值。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