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yè)主方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19-09-29,公告主要內容為:江蘇南通啟東市人民法院辦公家具采購與安裝項目,所屬區(qū)域:江蘇-南通-啟東,所屬行業(yè)分類:辦公,招標編號:Z320681190433(ZB327),公告類型:中標公告。
啟東市人民法院辦公家具采購與安裝項目
補充通知(四)
各潛在投標人:
2019年 9月12 日發(fā)布項目編號Z320681190433(ZB327)(系統(tǒng)編號)的啟東市人民法院辦公家具采購與安裝項目招標公告及文件,現(xiàn)根據(jù)投標人的疑問對相關問題作如下答復:
一、招標公告第四條“投標人的資格要求:(三)法定特定條件”中第4條“投標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間(以檢驗報告日期為準)國家級檢測機構出具的家具成品抽樣檢驗合格報告[包括:辦公桌、椅子;主要環(huán)保性能指標甲醛釋放量達國家標準(<5mg/100g),辦公桌、椅子檢測報告須提供木質油漆類家具的檢測報告]”;現(xiàn)修改為“投標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間(以檢驗報告日期為準)國家級檢測機構出具的家具成品抽樣檢驗合格報告[包括:辦公桌、椅子、茶幾、沙發(fā);主要環(huán)保性能指標甲醛釋放量要求達到:甲醛釋放量≤0.124mg/m3(GB18580-2017標準)或甲醛釋放量≤1.5mg/L(GB18584-2001標準)或甲醛釋放量﹤5mg/100g(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行業(yè)標準FYB2-2015-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內部設施技術標準),辦公桌、椅子、茶幾檢測報告須提供木質油漆類家具的檢測報告] ”
本項目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含招標貨物清單及配置要求)中相關甲醛釋放量達國家標準的要求,統(tǒng)一調整為:“甲醛釋放量≤0.124mg/m3(GB18580-2017標準)或甲醛釋放量≤1.5mg/L(GB18584-2001標準)或甲醛釋放量﹤5mg/100g(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行業(yè)標準FYB2-2015-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內部設施技術標準)”。
二、招標公告及文件中的其余內容不變。
三、本補充通知與本項目招標公告及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四、本補充通知作為本項目招標公告及文件的組成部分,對各投標人具有約束作用。
啟東市人民法院
啟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