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預審結果公示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申請人資質要求 (1)一標段: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資質范圍包含可承接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業(yè)務的其它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二標段: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資質范圍包含可承接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業(yè)務的其它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項目負責人具備水利水電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須在本單位注冊)及其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5、未被暫停或取消濟寧市范圍內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 6、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預審; 8、未經山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信用信息的企業(yè),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其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進入水利建設市場或列入黑名單的,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 9、投標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的證明材料(以“信用中國”網站或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證明為準); 10、若為重整企業(yè)參與投標,在符合相應資質、銀行基本賬戶不被封停等相關要求前提下,須向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汶上分中心和監(jiān)管部門報送重整成功的民事裁定書原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