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徐州市新沂經濟技術開發(fā)總公司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21-08-16,公告主要內容為:徐州江蘇新沂經濟開發(fā)區(qū)新疆路(發(fā)展大道-開放大道)道路工程新沂市...,所屬區(qū)域:江蘇-徐州-新沂,所屬行業(yè)分類:道路,招標代理:新沂市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采購業(yè)主:徐州市新沂經濟技術開發(fā)總公司,招標編號:E3203010319004733,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0]江蘇新沂經濟開發(fā)區(qū)新疆路(發(fā)展大道-開放大道)道路工程的招標公告 | |||||
項目編號 | E3203010319004733 | 項目名稱 | 江蘇新沂經濟開發(fā)區(qū)新疆路(發(fā)展大道-開放大道)道路工程 | ||
標段編號 | E3203010319004733001001; | 標段名稱 | 新沂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新疆路建設工程; | ||
計劃開工時間 | 計劃竣工時間 | ||||
公告開始時間 | 2021年8月16日 | 公告結束時間 | 2021年8月27日 | ||
工程類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新沂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新疆路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江蘇新沂經濟開發(fā)區(qū)新疆路(發(fā)展大道-開放大道)道路工程已由江蘇新沂市經濟開發(fā)區(qū)經濟發(fā)展局以新經開審【2021】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徐州市新沂經濟技術開發(fā)總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撥,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新沂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新疆路建設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2.1工程概況 2.1.1建設地點:新沂市經濟開發(fā)區(qū),北起發(fā)展大道,南至開放大道; 2.1.2建設規(guī)模:新增道路長約2200米,道路紅線寬20米,項目包括道路、排水、強弱電綜合管溝、交通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價:約5200萬元; 2.1.4工期要求: 18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 8 月,竣工日期:2022年 02 月;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1個標段,本招標公告為第1標段。 2.2招標范圍:新增道路長約2200米,道路紅線寬20米,項目包括道路、排水、強弱電綜合管溝、交通等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含)以上,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壹級建造師,《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是否視為有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自2019年8月1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自2020年8月1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4)自2021年5月1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6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3.7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號。 3.8投標人應取得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yè)信用報告(a.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請查閱“信用徐州”[網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務公司”專欄,咨詢電話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信用報告的時限為5 個工作日,信用報告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內可重復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為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監(jiān)督電話:0516-83701244、0516-83755971)。投標單位使用的信用報告應在“信用報告概要”頁面上加蓋“新沂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章”(備案地點:新沂市市府路37號經濟發(fā)展局信用辦)。經備案的企業(yè)信用報告原件掃描件上傳于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模塊,未經備案或未上傳到指定模塊的視為此項缺失,不能通過資格性審查。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銀行電子保函(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開出)或保險公司電子投標保單(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保費)。 4.4本工程一個標段投標保證金金額 捌拾 萬元。 開戶行:江蘇銀行新沂支行 賬戶號:60290188000207585-0005273 開戶名: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5 銀行電子保函、保險公司電子保單的受益人(被保險人)為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銀行電子保函、保險公司電子保單按照“一標段一保函(保單)”的原則。電子保函(保單)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辦理。投標申請人開具的銀行電子保函或者保險公司電子投標保單的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聯(lián)系電話:4001538889、0516-67019013。4.6當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變更時,請及時在相應業(yè)務系統(tǒng)中變更信息,保證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一致性。4.7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4.8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4.9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五日內,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發(fā)生的利息一并退還。5. 招標文件的獲取5.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年 08 月 16 日至2021年 08 月 27 日 09 時 30 分; 5.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tǒng)(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標截止時間6.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1年 08 月 27 日 09 時 30 分。 6.2本次采用網上不見面開標:需登錄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投標人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即自動簽到,未在系統(tǒng)約定時間內解密的未簽到的投標人視為放棄投標。 6.3網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傳或未上傳到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tǒng)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www.xzcet.com/xzwebnew/) 上發(fā)布。 10.其他 10.1投標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的配備在投標階段不需明確,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執(zhí)行。 10.4 本工程須繳納履約保證金,繳納方式、時間等,詳見招標文件。 10.5 特別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見面開標,在開標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11.聯(lián)系方式招 標 人:徐州市新沂經濟技術開發(fā)總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新沂市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大橋西路99 地 址:新沂市新華路建委綜合樓4F 郵 編:221400 郵 編:221400 聯(lián) 系 人:王學瓊 聯(lián) 系 人:王士瑞 電 話:0516-81600770 電 話: 0516-69905151 、0516-69905157 傳 真: 0516-88619887 2021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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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時 分 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 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時 分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獲取 。 | ||||
特殊公告[0]
新沂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新疆路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江蘇新沂經濟開發(fā)區(qū)新疆路(發(fā)展大道-開放大道)道路工程已由江蘇新沂市經濟開發(fā)區(qū)經濟發(fā)展局以新經開審【2021】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徐州市新沂經濟技術開發(fā)總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撥,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新沂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新疆路建設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2.1工程概況 2.1.1建設地點:新沂市經濟開發(fā)區(qū),北起發(fā)展大道,南至開放大道; 2.1.2建設規(guī)模:新增道路長約2200米,道路紅線寬20米,項目包括道路、排水、強弱電綜合管溝、交通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價:約5200萬元; 2.1.4工期要求: 18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 8 月,竣工日期:2022年 02 月;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1個標段,本招標公告為第1標段。 2.2招標范圍:新增道路長約2200米,道路紅線寬20米,項目包括道路、排水、強弱電綜合管溝、交通等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含)以上,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壹級建造師,《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是否視為有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自2019年8月1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自2020年8月1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4)自2021年5月1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6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3.7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號。 3.8投標人應取得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yè)信用報告(a.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請查閱“信用徐州”[網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務公司”專欄,咨詢電話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信用報告的時限為5 個工作日,信用報告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內可重復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為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監(jiān)督電話:0516-83701244、0516-83755971)。投標單位使用的信用報告應在“信用報告概要”頁面上加蓋“新沂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章”(備案地點:新沂市市府路37號經濟發(fā)展局信用辦)。經備案的企業(yè)信用報告原件掃描件上傳于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模塊,未經備案或未上傳到指定模塊的視為此項缺失,不能通過資格性審查。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銀行電子保函(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開出)或保險公司電子投標保單(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保費)。 4.4本工程一個標段投標保證金金額 捌拾 萬元。 開戶行:江蘇銀行新沂支行 賬戶號:60290188000207585-0005273 開戶名: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5 銀行電子保函、保險公司電子保單的受益人(被保險人)為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銀行電子保函、保險公司電子保單按照“一標段一保函(保單)”的原則。電子保函(保單)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辦理。投標申請人開具的銀行電子保函或者保險公司電子投標保單的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聯(lián)系電話:4001538889、0516-67019013。4.6當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變更時,請及時在相應業(yè)務系統(tǒng)中變更信息,保證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一致性。4.7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4.8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4.9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五日內,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發(fā)生的利息一并退還。5. 招標文件的獲取5.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年 08 月 16 日至2021年 08 月 27 日 09 時 30 分; 5.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tǒng)(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標截止時間6.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1年 08 月 27 日 09 時 30 分。 6.2本次采用網上不見面開標:需登錄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投標人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即自動簽到,未在系統(tǒng)約定時間內解密的未簽到的投標人視為放棄投標。 6.3網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傳或未上傳到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tǒng)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www.xzcet.com/xzwebnew/) 上發(fā)布。 10.其他 10.1投標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的配備在投標階段不需明確,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執(zhí)行。 10.4 本工程須繳納履約保證金,繳納方式、時間等,詳見招標文件。 10.5 特別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見面開標,在開標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11.聯(lián)系方式招 標 人:徐州市新沂經濟技術開發(fā)總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新沂市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大橋西路99 地 址:新沂市新華路建委綜合樓4F 郵 編:221400 郵 編:221400 聯(lián) 系 人:王學瓊 聯(lián) 系 人:王士瑞 電 話:0516-81600770 電 話: 0516-69905151 、0516-69905157 傳 真: 0516-88619887 2021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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