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泰興市虹橋鎮(zhèn)人民政府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21-05-15,公告主要內(nèi)容為:江蘇泰州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公告,所屬區(qū)域:江蘇-泰州-泰興,所屬行業(yè)分類:其他,招標代理:泰州捷星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購業(yè)主:泰興市虹橋鎮(zhèn)人民政府,招標編號:N3212830362003045,招標文件售價:300.00,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0]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的招標公告 | |||||||||||||||||||
項目編號 | N3212830362003045 | 項目名稱 | 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 | ||||||||||||||||
標段編號 | N3212830362003045001002 | 標段名稱 | 二標段(涌興村)施工 | ||||||||||||||||
計劃開工時間 | 計劃竣工時間 | ||||||||||||||||||
公告開始時間 | 2021年5月14日 | 公告結(jié)束時間 | 2021年5月22日 | ||||||||||||||||
工程類型 | 水利 | ||||||||||||||||||
公告信息 |
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的二標段(涌興村)施工 招標公告 (編號:N3212830362003045001002)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已由泰興市虹橋鎮(zhèn)人民政府以關于印發(fā)《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yè)主)為泰興市虹橋鎮(zhèn)人民政府,現(xiàn)委托泰州捷星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招標事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二標段(涌興村)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及付款方式2.1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泰興市虹橋鎮(zhèn) (2)規(guī)模:工程造價約96萬元,主要工程內(nèi)容包括河塘填土23306.8m?;主要包括場地清雜、綠化移栽、河塘排水、填埋現(xiàn)有河道。 (3)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6月10日 計劃工期:25日歷天 2.2招標范圍 工程量清單中注明的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二標段(涌興村)施工。 2.3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進場施工預付合同價的1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的70%,2022年底一次性付清經(jīng)審計后的余款。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或者[水利水電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zh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師二級](含)以上或者[水利水電工程建造師二級](含)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相應的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 (2)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必須是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自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jīng)建設單位同意已經(jīng)辦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若工程已竣工驗收,但通過系統(tǒng)查詢?nèi)燥@示有在建工程的,須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原件掃描件編入投標文件;若屬于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須提供變更手續(xù)原件掃描件編入投標文件。相關證明材料在“投標所需其他材料”中掃描上傳,投標截止后不再接受相關證明或手續(xù),若投標時應提供但投標文件中未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視作有在建工程。若評標結(jié)果公示階段被投訴有在建工程,調(diào)查屬實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接受進一步的處罰。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業(yè)績:無要求 (2)近2年內(nèi)未因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受過行政處罰。 (3)投標人無嚴重失信行為(嚴重失信行為的界定參照國發(fā)【2016】33號文、發(fā)改辦財金【2019】527號文)。如果有嚴重失信行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過最長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國等政府網(wǎng)站仍在公示,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作出該嚴重失信行為認定機關出具的已修復證明,即可視為已修復。否則,按嚴重失信行為處理。 (4)投標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具體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文。 (5)投標人不得被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結(jié)果為準。 (6)其他: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接受 ?不接受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興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點擊本招標公告中的“我要投標”按鈕,完成招標文件網(wǎng)上支付后,在下列時間內(nèi)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下載時間:2021年5月17日0:00時起,至2021年5月 22日0:00時止。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見附件6. 招標公告發(fā)布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時發(fā)布: 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興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jszb.com.cn/) 7. 聯(lián)系方式
資格審查合格條件詳見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及標準: 評標辦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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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 | |||||||||||||||||||
地址 |
聯(liá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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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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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mail | ||||||||||||||||||
招標代理機構(gòu)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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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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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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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mail | ||||||||||||||||||
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時 分 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 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報名,報名經(jīng)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時 分至 時 分,下午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獲取 。 | ||||||||||||||||||
特殊公告[0]
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的二標段(涌興村)施工 招標公告 (編號:N3212830362003045001002)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已由泰興市虹橋鎮(zhèn)人民政府以關于印發(fā)《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yè)主)為泰興市虹橋鎮(zhèn)人民政府,現(xiàn)委托泰州捷星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招標事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二標段(涌興村)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及付款方式2.1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泰興市虹橋鎮(zhèn) (2)規(guī)模:工程造價約96萬元,主要工程內(nèi)容包括河塘填土23306.8m?;主要包括場地清雜、綠化移栽、河塘排水、填埋現(xiàn)有河道。 (3)計劃開工日期:2021年6月10日 計劃工期:25日歷天 2.2招標范圍 工程量清單中注明的2021年度虹橋鎮(zhèn)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二標段(涌興村)施工。 2.3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進場施工預付合同價的1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的70%,2022年底一次性付清經(jīng)審計后的余款。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或者[水利水電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zh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師二級](含)以上或者[水利水電工程建造師二級](含)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相應的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 (2)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必須是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自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jīng)建設單位同意已經(jīng)辦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若工程已竣工驗收,但通過系統(tǒng)查詢?nèi)燥@示有在建工程的,須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原件掃描件編入投標文件;若屬于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須提供變更手續(xù)原件掃描件編入投標文件。相關證明材料在“投標所需其他材料”中掃描上傳,投標截止后不再接受相關證明或手續(xù),若投標時應提供但投標文件中未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視作有在建工程。若評標結(jié)果公示階段被投訴有在建工程,調(diào)查屬實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接受進一步的處罰。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業(yè)績:無要求 (2)近2年內(nèi)未因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受過行政處罰。 (3)投標人無嚴重失信行為(嚴重失信行為的界定參照國發(fā)【2016】33號文、發(fā)改辦財金【2019】527號文)。如果有嚴重失信行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過最長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國等政府網(wǎng)站仍在公示,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作出該嚴重失信行為認定機關出具的已修復證明,即可視為已修復。否則,按嚴重失信行為處理。 (4)投標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具體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文。 (5)投標人不得被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結(jié)果為準。 (6)其他: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接受 ?不接受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興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點擊本招標公告中的“我要投標”按鈕,完成招標文件網(wǎng)上支付后,在下列時間內(nèi)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下載時間:2021年5月17日0:00時起,至2021年5月 22日0:00時止。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見附件6. 招標公告發(fā)布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時發(fā)布: 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興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jszb.com.cn/) 7. 聯(lián)系方式
資格審查合格條件詳見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及標準: 評標辦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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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報名,報名經(jīng)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到 提交資格預審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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