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yè)主方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21-03-20,公告主要內容為:浙江杭州2020-2021年度農田建設災毀修復(提升)項目(和平鎮(zhèn))施工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所屬區(qū)域:浙江-杭州,所屬行業(yè)分類:其他,招標代理:杭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為2020-2021年度農田建設災毀修復(提升)項目(和平鎮(zhèn)),已經長農發(fā)【2020】68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出資比例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長興縣和平鎮(zhèn)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杭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一.本次招標范圍
1、本工程為2020-2021年度農田建設災毀修復(提升)項目(和平鎮(zhèn)),工程位于位于長興縣和平鎮(zhèn),范圍涉及長安村1個行政村,總面積2599畝,項目規(guī)劃治理面積為2412畝。
主要工程建設內容:①水利措施:①新建泵站1座,裝配150ZB-4B聯(lián)體軸流泵,配套一臺Y100L-2電機,總功率3KW,低壓線長50米;②新建排灌渠道10039米,改建排灌渠5031米;新建大排渠364米;新建漿砌塊石擋墻90m。③新建穿路涵管135m,新建下田坎61處,灌溉分水節(jié)點4處。②田間道路措施:新建機耕路總長3616米。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2、本工程概算投資約 332萬元,計劃工期 180日歷天。
二.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一)投標人: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yè),其他條件詳見《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否決投標處理。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1、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其他條件詳見《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3月18日起(北京時間,下同),在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zjcx.gov.cn:8081)上點擊“投標單位登錄”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后,點擊“招標文件下載”,選擇本項目相應標段點擊“下載”。招標文件免費下載,下載招標文件時根據系統(tǒng)提示,先點擊“網上支付”(無需支付),再點擊“下載招標文件“即可。
2、招標文件下載的詳細說明請下載和查閱《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投標單位操作手冊》。投標人注冊申請和CA鎖使用操作的詳細說明請下載和查閱《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誠信庫申報(會員)操作手冊》。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年4月7日09:30時。電子投標文件通過CA鎖登錄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通過網上投標模塊上傳。
2、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tǒng)開標網址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點擊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不見面開標大廳”進入開標系統(tǒng)。為避免網絡影響,請各投標單位使用IE11及以上瀏覽器。
3、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臺拒收。
五、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已在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同時在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fā)布。
六、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長興縣和平鎮(zhèn)人民政府
地址:長興縣和平鎮(zhèn)
聯(lián)系人:周主任
電話:13757228813
招標代理機構:杭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長興縣中央大道2777號格蘭國際廣場A座2001室
聯(lián)系人:徐工
電話:0572-6778801/18658638656
2021年3月17日
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
序號 |
資格條件內容 |
一 |
企業(yè) |
1 |
投標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
2 |
應未被長興縣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 |
3 |
其他要求: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無行賄犯罪記錄。 |
二 |
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 |
1 |
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fā)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標截止時間前已被其他項目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已公示的項目負責人視為有在建工程(此處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額以下的所有工程)。 |
2 |
項目負責人應未被長興縣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 |
3 |
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利(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 |
4 |
項目安全員、質檢員和施工員應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水利工程協(xié)會或中國水利企業(yè)協(xié)會頒發(fā)(或認可)的上崗證(或培訓合格證書)。 |
5 |
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兩個崗位不得相互兼任。 |
6 |
項目負責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查詢網頁截圖。 |
三 |
其它 |
1 |
投標人的“三類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B、C證),其中企業(yè)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應有任命文件,其他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能體現(xiàn)職務信息;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 1 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與安全員不得相互兼任。 |
2 |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指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下同)必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上公示,公示內容必須滿足“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中對該人員的要求,外地進浙施工企業(yè)委托代理人必須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上已經公示的授權委托人。 |
3 |
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應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員工(須提供近3個月出具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 |
4 |
其他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