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利州區(qū)三堆鎮(zhèn)、金洞鄉(xiāng)、白朝鄉(xiāng)、寶輪鎮(zhèn)、盤龍鎮(zhèn)村道安全隱患整治工程(項目名稱)施工標段答疑澄清文件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對潛在投標人的提問作出以下答疑澄清說明,請遵照執(zhí)行:
提問: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3.5.3及3.5.10和評標辦法正文部分3.6.1中的要求與投標人須知中的附錄三、四、五、六資格審查條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是否按照附錄要求提供資料即可?
答復(fù):招標文件實質(zhì)性要求前后不一致,作出對投標人有利的解釋。
1、投標人須知附錄三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已包含投標人須知正文3.5.3的要求,各潛在投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附錄三提供資料即可。
2、投標人須知附錄四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已包含投標人須知正文3.5.10的要求,各潛在投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附錄四提供資料即可。
3、投標人須知附錄五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jīng)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對應(yīng)的是投標人須知正文3.5.5,本項目未對項目經(jīng)理和項目總工有業(yè)績要求,故投標人須知正文3.5.5不適用于本項目,各潛在投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附錄五提供資料即可。
4、投標人須知附錄六資格審查條件(其他管理和技術(shù)人員最低要求)與投標人須知正文3.5.6的要求無異,各潛在投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附錄六提供資料即可。
招標人:廣元市利州區(qū)交通運輸事務(wù)中心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