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潛在投標人:
我單位于2021年12月30日17:26分34秒收到潛在投標人對本項目提出質疑“招標文件計劃工期為18個月;給定投標函工期單位為“日歷天”請招標人明確工期天數(shù)。
現(xiàn)針對本質疑回復如下: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2”計劃工期18個月,補充為:計劃工期18個月(每月均按30日歷天計算)。
招標文件其余事項不變。
招標人:內江市東興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招標代理機構:東聯(lián)建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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