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導讀:社會保障機制作為一個完整的體系。農民角色轉變,土地征用過程中的主要問題及對策研究。
關鍵詞:政府公信力,農民角色轉變,社會保障機制
土地征用中的問題
土地征用過程中牽涉的利益主體很多,但其核心是政府與失地農民,所以存在的問題也大都由二者引發(fā)。
政府公信力的缺失
濫用征地權,鉆“公共利益”的漏洞
雖然我國《憲法》、《土地管理法》等都明確規(guī)定土地征用必需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但并未對公共利益做出界定,這就客觀上給某些政府尋租和機會主義提供了過多的自由裁量空間,一些政府官員為了招商引資,擴大財政收入,突顯個人政績等濫用征地權,侵吞公共利益,這不僅有損失地農民的集體利益,更影響了我國的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據統(tǒng)計“十一五”期間由于城市化推進,耕地年均減少1848萬畝。目前,全國實際建設用地中,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已占約72%之多。“十一五”期間,預計每年被征地的農民達到300萬。
2、收益分配有失公平,補償形式單一
首先,由于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測算方法不夠科學等諸多缺陷,我國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偏低,補償機制不健全。從橫向看,各地農民的補償標準差別很大,甚至出現同村的不同小組間的分配標準各異的現象;從縱向看,受益分配與權力層級成正比。據統(tǒng)計因土地用途變更增值的土地收益,政府大約得到60%~70%,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得到25%~30%,農民只得到5%~10%。其次,補償形式單一,很多地方政府不顧農民意愿,只采用一次性貨幣補償方式,有損失地農民的長遠利益。目前鄭州市農村土地征用人均獲得補償費為2萬左右,僅可以維持農民家庭一般日常開支3~4年。在失地農民認為最好的征地補償方式中,選擇安排就業(yè)的站32%,選擇一次性付給適當經濟補償的占24%,選擇提供醫(yī)療,養(yǎng)老等方面社會保險的占21%,選擇預留土地入股分紅的占20%?梢,在整個收益分配中,大多數地方政府拒絕了具有土地使用權的民眾的參與,僅憑單方決策行事。
3、針對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機制不完善
第一,法律制度不健全,各地在具體執(zhí)行中無法可依,只憑各自對政策的理解及當地的客觀條件制定法規(guī)文件缺乏科學合理的規(guī)劃。第二,這一問題的最致命因素是資金籌集困難。政府行為往往限于政策許諾,并未實現保障金的足額下?lián),專款專用;許多村民委員會又因為收支預算難以平衡,集體經濟實力偏弱,往往無力繳納;至于失地農民,大多所獲補償有限,又缺乏對社會保障的正確認識,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三,社會保障的水平低,范圍狹窄。社會保障機制作為一個完整的體系,應包括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就業(yè)培訓制度等,失地農民作為農民和市民的過渡群體,本應享受與城市社會保障水平相當且兼容的安置補償,但就目前來看,這些還遠遠不能實現。
。ǘ┦У剞r民角色轉變中的自身干擾因素
1、缺乏市場需要的知識和勞動技能,再就業(yè)能力差
失地農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自身素質與市場經濟的要求不匹配,在城市化未波及自身以前,他們都以種地為生,即使外出務工也只是從事缺乏技術含量的低端作業(yè)。
2、思想觀念陳舊缺乏理性消費觀
⑴一部分得到較多補償的失地農民“一夜暴富”后開始炫耀性的消費,這就存在著“二次返貧”的隱患。因此,如何幫助失地農民盤活補償款,實現“錢生錢”,抑制其過度消費,還需要政府的正確引導扶持
、苾r值觀及生活方式與其新的角色要求相沖突:大多數失地農民對城市化的價值理念及生活方式不能從心理上接受和認同,這也需要政府及時加以心理疏導和救助。
二、土地征用問題的解決途徑探討
(一)加強政府公信力建設
1.完善公共利益界定,把耕地保護作為官員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公共利益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不確定性。論文大全,農民角色轉變。對此,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許多制度實例。國外對公共利益的界定主要分為列舉式和概括式,前者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后者為加拿大、美國等。采用概括式的國家一般把把公共利益的裁決權交給議會或法院,對“公共目的”、“公共使用”、“私人使用”等概念及其構成要件有清晰說明,也很好的避免了因公之名的權力尋租。我國目前可以繼續(xù)采用概括式,但要借鑒國外經驗,杜絕概念上的外延。此外,各級地方政府要在全國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億畝的剛性規(guī)定下,根據各地經濟發(fā)展及預期規(guī)劃制定合理的耕地警戒線,并嚴守不逾。論文大全,農民角色轉變。對官員進行政績考核時,也應把此項工作的表現作為重要依據。
2.定位好政府角色,完善補償收益分配制度
首先,政府既不享有土地所有權,也無使用權,被征用土地的補償收益理應只歸國家、集體和失地農民。其次,重新制定補償標準,提高補償收益。應合理估算土地被征用后的增值部分及土地的市場交易價格,以此為基礎,結合現行法律政策規(guī)定給予農民高標準的補償。再次,征地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農民的知情權,鼓勵其積極參與補償方案的擬定,且征地結果要對農民公開。最后,加強對補償款發(fā)放的監(jiān)督和管理。更細致的講,監(jiān)督不僅針對補償不問題,在整個土地征用過程中都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最有力的監(jiān)督機制為第三方認證,即靠無利害關系的公眾性、公益性組織去評判政府行為是否規(guī)范,這一制度很值得借鑒。
3. 建構科學的社會保障機制
①加快有關土地征用方面的立法,尤其是進一步規(guī)范全國各地的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法規(guī)文件,使法律法規(guī)更具可行性、易操作性。論文大全,農民角色轉變。
、诎焉鐣U戏桨傅臄M定納入征地前的審查程序,并保證其科學性、可行性。論文大全,農民角色轉變。在實施征地后,要嚴格按照之前的方案對失地農民進行補償安置,并根據實際情況的改變與相關利益群體友好協(xié)商,不斷修正原有方案。論文大全,農民角色轉變。
、鄞_保充足的資金來源。論文大全,農民角色轉變。保障基金應由地方政府、村民委員會以及失地農民共同負擔。政府要及時足額下?lián)苎a償款,避免失地農民因所得補償款太少而不愿繳納保障金。還應加大對參保收益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失地農民的自愿參保率,擴充保障金。同時調整財政支出,加大支持力度。
、芤胧袌鰴C制,創(chuàng)新保障模式。尤其是股份制,它作為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完全可以運用到對失地農民的補償安置中來,使其持久分享城市化過程中土地增值的收益。此外,還應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向農民傳授必要的市場經濟知識、科學理財消費知識、創(chuàng)新經營知識等,幫助其接受新的價值觀念。
4.建立專門機構,幫助其完成由農民到市民的角色轉變
土地征用過程中農民不僅會遭受物質利益的損失,同時也經歷著一次心理上的陣痛。因此,政府在完善保障機制的同時,切不可忽視對其精神的“補償安置”,要對農民進行心理疏導和法律援助。最重要的是,全社會要幫助農民樹立對未來新生活的信心,使其適應新的城市生活方式、學習新的生存技能、融入新的生活環(huán)境。唯此,失地農民的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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