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較為系統(tǒng)地介紹了美國的利益集團政治理論,包括早期的利益集團政治理論,20世紀上半葉的利益集團政治理論,多元主義集團政治理論,精英主義集團政治理論以及利益代表制理論等。并對不同時期和不同派別的理論觀點進行了比較和評析。
【關 鍵 詞】利益集團/多元主義/精英主義/決策過程
【 正 文】
在當代的美國政治研究中,利益集團政治研究已成為一個重要方面。伴隨著美國利益集團政治的發(fā)展,理論家們提出了一系列理論觀點,主要包括:1)美國早期的利益集團政治理論;2)多元主義集團政治理論;3)精英主義集團政治理論;4)后多元主義集團政治理論;5)集團代表制理論。這些理論反映了理論家們對當代美國利益集團政治的不同看法,從不同側面反映了美國政治生活的現實,為研究和分析美國的利益集團政治提供了理論依據。
一、美國早期的利益集團政治理論
(一)詹姆斯·麥迪遜的集團政治理論
早在美國建國初期制定憲法的時候,制憲者們就已經開始思考美國政治過程中有關個人代表制和集團代表制的兩難問題。當邦聯(lián)沖突使政府無法運轉的情況發(fā)生后,“黨爭”給政府帶來的“不穩(wěn)定和不公正的影響”的問題也隨之提出(注:漢密爾頓:《聯(lián)邦黨人文集》.商務印書館1980版,第45頁。)。詹姆斯·麥迪遜在《聯(lián)邦黨人文集》第十篇中指出,“黨爭就是一些公民……團結在一起,被某種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驅使,反對其他公民的權利,或者反對社會的永久的和集體的利益!薄包h爭”煽動人們“彼此仇恨”,使人們“更有意于觸怒和壓迫對方,而無意于為公益而合作”。但“黨爭”的原因“植根于人性之中”,“造成黨爭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財產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有產者和無產者在社會上總會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團。”因此,麥迪遜認為,“黨爭的原因不能排除,只有用控制其結果的原則來求得解決”!白杂捎邳h爭,如同空氣于火,是一種離開它就會立刻窒息的養(yǎng)料。但是因為自由會助長黨爭而廢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這同因為空氣給火以破壞力而希望消滅動物生命必不可少的空氣是同樣的愚蠢!保ㄗⅲ簼h密爾頓:《聯(lián)邦黨人文集》.商務印書館1980版,第46-48頁。)
麥迪遜主張以共和政體的原則來解決黨爭的弊端。一方面多數人用正規(guī)投票的方法通過間接民主制來“擊敗其陰險的企圖”;另一方面,共和政府管轄更為眾多的公民和更為遼闊的國土,使派別聯(lián)合不致那么可怕(注:漢密爾頓:《聯(lián)邦黨人文集》.商務印書館1980版,第48-49頁。)。以聯(lián)邦制來控制派別的禍患。
麥迪遜提出了對民主制度進行結構性保護的理論觀點,成為美國提出利益集團政治理論的第一人。誠然,他所論及的派別還非屬當代意義的利益集團,這從他在論述中不加區(qū)別地不斷更換使用政黨和派別兩個詞中可以看出。他的觀點帶有濃厚的理想主義色彩,事實上美國的政府結構是否真正能夠保護公眾利益,真正防止某些利益居于優(yōu)勢地位,至今仍然是個值得質疑的問題。盡管如此,他對派別的理論分析對后人產生了深刻影響,對美國當今的利益集團政治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麥迪遜的集團理論提出了美國政治中的兩難問題,即公民基本權利保護和消除派別禍患之間的矛盾。這一問題一直困擾著美國的學者和政治家們,至今無法得以解決。
。ǘ19世紀其他學者對美國利益集團的評價
1.卡爾霍恩對利益集團的評價
美國的政治家卡爾霍恩曾任副總統(tǒng)、國務卿和美國國會參議員等職,于1840年提出“多數共存”理論,此理論的提出正值美國州權和奴隸制問題的辯論日趨激烈之時。
與麥迪遜不同,卡爾霍恩并不認為派別的內在本性是壞的,相反,他指出,不同集團利益的存在對于國家來說至關重要。他認為,社會中的每種利益都是影響國家政策的力量,只有由所有的利益集團構成的多數共存,才能使整個國家的政策得以發(fā)展,才能代表廣泛的社會利益(注:Denise L Baer,David A Bositis:Politics and Linkage in a Democratic Society.N.J.Pretice-Hall Inc.,1993,p.24.)?柣舳髡J為,利益往往集中于不同的地區(qū)和州,在聯(lián)邦主義制度下,一些少數派的利益在自己的州里卻構成多數,他強調“聯(lián)合多數反對派和相互沖突的利益,將所有利益混合為一個共同的國家整體”。(注:Mark P Petracca,ed:The politics of Interests;Interest Groups Transformed.Boulder,Westview Press,1992,p.3.)。主張對利益團體反對國家政府的觀點加以保護。盡管卡爾霍恩與麥迪遜的觀點不盡相同,但他們都指出了集團存在的必要,他們的理論不同程度地影響著20世紀中期以后出現的多元主義理論,與多元主義集團理論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
2.托克維爾對美國集團政治傳統(tǒng)的評價
另一位早期對美國利益集團加以闡述的政治分析家是法國人托克維爾。他在《美國的民主》一書中分析了美國人聚集在一起構成利益集團并參與國內政治的趨勢,認為這種狀況與當時他所看到的歐洲國家的政治狀況不同。他提出,“在法國,你所看到的新的事業(yè)中居于首位的是政府,在英國看到的是人的等級,而在美國,你卻將一定會發(fā)現協(xié)會!蓖锌司S爾得出結論:“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比美國更加成功地把協(xié)會的原則適用于實現眾多的目標。”(注:Alexis de Tocqueville:Democracy in America.Alfred A.Knopf,Inc.,1956,p.1835-1836.)他高度稱贊美國人加入協(xié)會的傾向,認為這是民主的基本養(yǎng)分。
此后美國的政治實踐表明,托克維爾所闡述的美國社會集團發(fā)展趨勢一直得以保持,與西方其他民主國家如英國、德國、意大利等國相比,美國人更樂于組成利益集團,并利用此類組織去采取政治行動,以實現其目標。托克維爾的這一著作在美國政治研究中極具影響,成為美國政治研究的經典之作。
二、20世紀上半葉的利益集團政治理論
。ㄒ唬﹣喩け咎乩募瘓F政治理論
亞瑟·本特利是20世紀美國提出集團政治理論的第一人,也是較系統(tǒng)地用集團概念解釋美國政治的第一位學者。1908年,他發(fā)表了《政府過程》一書,闡述了對利益集團政治的看法。
本特利認為,集團是政治的“原材料”,社會是集團復雜的組合,政府行為是利益集團作用的結果,“排除了集團現象便無所謂政治現象”,因此,“除了集團所包括的復雜性之外,社會本身什么也不存在……當集團被充分地闡述時,一切便得以闡明……”(注:Arthur Bentley:The Process of Government.Cambridge,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7.p.205,p.222,p.208,p.pxix,p.269,p.272,p.415,p.417.)。公共領域的一切方面如法律過程、政黨、公共輿論乃至政府本身都是集團力量在發(fā)揮作用,政治過程是集團間相互作用的結果。政府部門,包括立法部門、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均為集團作用于政府的中介,政府組織則是調整和協(xié)調各種利益的工具(注:Arthur Bentley:The Process of Government.Cambridge,Belknap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7.p.205,p.222,p.208,p.pxix,p.269,p.272,p.415,p.417.)。本特利將政府過程視為經常性的集團行為,即合作競爭、結合分裂和改革調整等等,最終構成反映公眾需求的政策。在集團所推動的政府過程中,政黨居于核心地位,政黨代表集團,成為“選民的組織……”。政黨為集團利益提供了一種選舉工具,從而有利于集團利益的實現。政黨成為“一種組織中的組織,一種能夠在其他組織間進行協(xié)調的組織……”(注:Arthur Bentley:The Process of Government.Cambridge,Belknap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7.p.205,p.222,p.208,p.pxix,p.269,p.272,p.415,p.417.)。本特利認為,組織的重要性在于它具有代表的功能,集團的政治影響取決于它代表某種利益的能力和性質。政府的作用是去了解集團所代表的人群和利益,集團在這一過程中推動著公眾利益的實現。
本特利的集團政治理論是一種經驗性的多元主義理論,他在《政府過程》一書中所反映出的研究方法,與他那個時代美國政治學研究的特點明顯不同。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上半葉,美國的政治學主要研究和描繪政府結構、政府制度和法律,非政府組織不屬正統(tǒng)的研究范疇。因此,在此后的半個世紀里,本特利的集團政治理論一直未能引起學術界的重視。直到50年代中期,隨著集團在日益復雜的社會中重要性日漸增長,一批學者開始對集團政治問題加以研究,此時,本特利的理論才重新受到關注,其著作開始被一些學者稱為“曾經撰寫的關于政府的最重要的著作”(注:Ronald J Hrebenar:Interest group politics in America.N.Y.,M.E.Sharpe,Inc.,1997,3rd.ed,p.21.)。
。ǘ┐骶S·杜魯門的集團政治理論
戴維·杜魯門是50年代美國研究利益集團政治的最為著名的學者。他繼續(xù)了本特利的研究,并追尋到早期麥迪遜的派別研究。與本特利一樣,杜魯門給予集團以積極的評價,認為集團是美國民主過程中基本的和積極的成分。杜魯門認為,“在任何復雜的社會中,個人較少直接受到社會整體的影響,而較多地不同程度地受到社會各個部分或集團的影響!保ㄗⅲ篋avid B Truman:The Government Process.N.Y.,Alfred Knopf,1951,p.15,p.4-15,p.57,p.64,p.139,p.368,p.523.)他將集團視為觀察世界和社會的基本出發(fā)點,提出,“集團的經驗以及與個人的聯(lián)系是基本的……通過集團,人們去了解、解釋他們存在于其中的社會,并對社會做出反應!彼J為,社會是一幅拼圖,反映人們之間的相互作用,形成并引導著參與者的態(tài)度和行為(注:David K Ryden:Representation in Crisis:The Constitution,Interest Groups,and Political Parties.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6,p.70.)。杜魯門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社會心理學和人類學基礎上的經驗性研究,他將美國政治和政府描繪為不同利益集團相互作用和討價還價的復雜的結合物,提出“人是社會的動物……人之所以成為人是因為與他人的交往!保ㄗⅲ篋avid B Truman:The Government Process.N.Y.,Alfred Knopf,1951,p.15,p.4-15,p.57,p.64,p.139,p.368,p.523.)一旦具有共同態(tài)度的人群達到一定的規(guī)模,便需要發(fā)展某些程序去對某些行為做出決定,去解決分歧。正式利益集團是作為一種調整集團內部成員間的關系和調整與其他集團間關系的工具出現的。如美國的工會組織,當工人們具有一定的技能,發(fā)生經常性的交往時,便組成工會以穩(wěn)定他們相互間的關系,并且為保障自身利益去與雇主進行談判。同樣,大多數貿易協(xié)會、職業(yè)組織和農業(yè)團體也產生于其成員間的相互交往,他們有共同的利益,相互支持,共同面對社會問題,屬于商業(yè)圈子中人群的集合。
此外,當人們面臨挑戰(zhàn)時,潛在的利益或“潛在的集團”也會組織起來。杜魯門在經驗性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當社會發(fā)生突變時,當社會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時,當相互作用的模式被打亂時,新的集團就會重新組織起來。他認為,在現代社會的專業(yè)分工引起“社會迅速變化的歷史時期,當人們的期望持續(xù)受挫時,便趨于建立組織,這樣的組織有利于社會的穩(wěn)定。”(注:David B Truman:The Government Process.N.Y.,Alfred Knopf,1951,p.15,p.4-15,p.57,p.64,p.139,p.368,p.523.)
與本特利不同的是,本特利是用集團去描繪政府,而杜魯門則強調集團本身,強調集團的性質和集團組織的特征,提出集團的組織特征是它表現出來的在原則上和目標上的凝聚力和團結一致性。杜魯門認為,政治分析有賴于對集團仔細加以分類,研究集團的易變性和它所具有的動力,以及一切能夠反映集團現實的內容(注:David B Truman:The Government Process.N.Y.,Alfred Knopf,1951,p.15,p.4-15,p.57,p.64,p.139,p.368,p.523.)。由于杜魯門對集團民主性的理想化觀點,使他對集團在政治中的作用持一種非常積極的看法。在他看來,集團組織會自然地采取一種民主模式,以免內部發(fā)生分裂或使組織行為失去效力。反之,集團的凝聚力使沖突發(fā)生于集團間,通過沖突發(fā)生政治分裂與聯(lián)盟,最終形成共同利益。在這一過程中,具有一定政治目標的集團努力影響政府決策,政策結果成為集團作用于政治過程的結果。杜魯門認為,集團的種種作用均具有合法性,它意味著社會中整體利益的調整(注:David B Truman:The Government Process.N.Y.,Alfred Knopf,1951,p.15,p.4-15,p.57,p.64,p.139,p.368,p.523.)。杜魯門將集團視為參與的工具,通過這種工具,個人尋求政治權力,集團成為各個層次的政府過程的核心,并尋求影響政府行為。這種集團形成的公共領域具有積極的多元主義的價值,多元政治使各種不同的集團具有多個點進入政府決策系統(tǒng),最終產生一種穩(wěn)定的理想的決策機制(注:David B Truman:The Government Process.N.Y.,Alfred Knopf,1951,p.15,p.4-15,p.57,p.64,p.139,p.368,p.523.)。政治集團是民主的基礎的觀點構成了杜魯門多元主義理論的核心內容。
杜魯門對于集團政治理論的貢獻在于他對集團在政府和政治中作用的綜合解釋。他于1951年發(fā)表的具有影響的政治理論專著《政治過程》一書,進一步奠定了經驗政治理論的基礎,他的理論觀點在學術界得到了響應,使20世紀50年代成為美國“利益集團理論的黃金時代”(注:Ronald J Hrebenar:Interest group politics in America.N.Y.,M.E.Sharpe,Inc.,1997,3rd.ed,p.21.)。但他的論述中忽視了社會中那些具有共同利益卻未能有效組織起來的人群,因此受到后來學者的批評。
三、多元主義的集團政治理論
美國的多元主義集團政治理論產生于50年代,它與早期麥迪遜關于派別的理論觀點相聯(lián)系,并且與20世紀上半葉本特利和杜魯門的理論觀點一脈相承。其代表包括厄爾·萊瑟姆、羅伯特·達爾和V·K·基等。
多元主義集團政治理論又可區(qū)分為兩種類型,一種為經驗的多元主義理論,另一種為政治的或稱為規(guī)范的多元主義理論。經驗的理論闡述政治現實是怎樣的;而規(guī)范的理論則闡述政治現實應該是怎樣的。多元主義的理論家認為,多元社會源于社會結構的變化和社會的分工,出現新的區(qū)別于以往以家庭為核心的社會組織,新的社會關系得以發(fā)展,從而使新的以共同利益為核心的集團油然而生。在復雜的多元主義社會中,大量社會組織如種族集團、工會組織和教會組織等等以共同的價值觀念和社會認同為中介而形成。他們認為,在現代社會中,集團具有重要作用。集團是個人和大范圍的國家政體之間的中介,是領袖和公民之間聯(lián)系的媒介。在多元主義社會中,領袖需要依賴人們的廣泛支持,這種支持通過選舉和集團參與來體現。當集團較為強大,能夠使個人不受煽動蠱惑時,社會就能保持穩(wěn)定。
V·K·基提出政治制度是由集團構成的觀點,他認為,“集團力量是政治過程中生氣勃勃的力量,理解美國政治必須了解主要的利益以及他們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政府權力的行使在很大程度上是去實現合理的集團目標,協(xié)調集團沖突……因此,理解壓力集團及其利益是政治家必須做的事(注:V.O.Key:Politics parties and Pressure Groups.N.Y.,Thomas Y.Crowell Company,1964,5th.ed.p.17.)。他認為,公共秩序是集團力量相互作用的結果。政治權力的分配和政策的構成源于“競爭著的利益的不穩(wěn)定的平衡”(注:V.O.Key:Politics parties and Pressure Groups.N.Y.,Thomas Y.Crowell Company,1964,5th.ed.p.20.)。他的論述反映了多元主義集團理論的觀點。
多元主義理論家認為,正式的民主過程即選舉具有局限性,盡管選舉結果能夠反映多數人的選擇,但卻不能保證決策結果能夠反映多數人的意志。政府決策“總是滿足那些相對小的集團。”(注:David K Ryden:Representation in Crisis:The Constitution,Interest Groups,and Political Parties.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6,p.73.)因此,須通過集團間的相互作用和競爭去滿足多元社會的要求,一致性要通過復雜的過程,涉及多種問題、多個集團、多成員、多資源和多個進入點,最終匯合為公共利益。
多元主義理論家提出,多元化的政治過程是動態(tài)的,隨著集團對現實狀況、對政府行為或其他集團行為的反應而變化。決策也更多地反映著新的社會狀況,并不斷受到集團力量的沖擊。特有的問題產生特有的集團聯(lián)盟,當某集團形成時,平衡的狀況會有變化。當集團發(fā)生調整變更時,其自身利益的內容也會產生變化。當“一個階級或集團對現行狀況不滿時,政治過程便發(fā)生運轉,從而產生一種新的平衡!保ㄗⅲ篤.O.Key:Politics parties and Pressure Groups.N.Y.,Thomas Y.Crowell Company,1964,5th.ed.p.40.)總之,公共政策是多數集團尋求進入公共權力的相對平衡的結果。
這種關于集團動力的多元主義理論強調開放的、動態(tài)的而非封閉的、停滯的決策過程,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政治很容易為集團力量所滲透。達爾十分肯定地提出“政治階層不同部分的獨立性、滲透性、異質性保證了任何不滿的集團都能在政治領域中找到代言人!保ㄗⅲ篟obert A Dahl:Who Governs?Democracy and Power in the City.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1,p.93.)多元主義理論設想了一種資源十分分散,權力和影響廣泛分布于各種集團的制度。沒有任何集團能夠控制決策過程,也沒有任何集團不具影響。集團之所以具有這種政治地位,是因為在日益復雜、日益專業(yè)化的社會中,它滿足了填補政治制度空缺的需要,成為公共政策機制的補充部分。
多元主義理論家并不否定美國現行的制度,相反,它強調多元主義存在于現行的政黨制度之中。薩托提出了“政黨多元主義”的概念,強調政黨和集團間的平衡關系。政黨需要集團,以構成聯(lián)盟去贏得選舉,使集團有可能通過推舉候選人,支持競選,去尋求自己的目標,最終通過獲勝的政黨去影響決策。這種政黨與集團間的關系保證了集團進入決策過程。當然,集團對于政治過程的涉入仍然需要受到某種控制,當集團的利益與公共利益相悖時,集團有責任調整自身,修改自身的政策目標。同時,集團間相互對抗本身也是對集團行為的自然限制,在集團間的相互對抗中公眾最終從平衡和對峙中獲利。政府成為集團沖突的調解人,保證集團在規(guī)則范圍內的參與,使集團行為的結果最終有利于公眾。
多元主義集團政治理論與麥迪遜理論觀點的不同點在于:麥迪遜更多地強調共和制,而多元主義理論家們則強調多元主義社會不僅要保持穩(wěn)定的共和制,還應該是民主的。麥迪遜視派別為一種“禍患”,而多元主義的理論家們則更多地從積極的方面看待集團,認為集團的存在有利于政治制度,因為它能夠在政府面前反映選民的意愿,使社會的許多利益通過組織的游說,通過集團和政府間的討價還價,達成妥協(xié)和一致,最終使決策能夠反映公眾的利益。
美國多元主義集團政治理論的基礎和核心是個人主義的,它源于美國人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的價值觀念和信仰。集團成為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價值觀念的一種體現,即通過集團力量的平衡去體現個人的利益和獨立性。
多元主義理論為政治學研究提供了經驗性的科學理論基礎,一度為政治學界所普遍接受,成為美國政治學中解釋美國政治權力的一種重要理論模式。60年代,多元主義開始在理論上受到批判,隨著民權運動的爆發(fā),黑人、婦女被排除于政治制度之外的現實,使人們對多元主義理論提出了質疑,反越戰(zhàn)的浪潮使人們對政府行為失去了信任。因此,多元主義將利益集團視為民主決策的基礎的觀點似乎失去了市場。利益集團由于在理論上不能得到庇護而受到越來越多的攻擊。
四、精英主義的集團政治理論
精英主義是與多元主義相對立的一種集團政治理論,它的基本觀點是:精英控制著美國政治并且控制著重要決策。美國關于精英問題的研究始于1960年社會學家和政治學家關于精英問題的爭論。社會學家弗洛伊德·亨特的“聲望理論”提出,精英控制著所有重要決策,而以羅伯特·達爾為首的多元主義政治學家則通過經驗研究的方法提出,在政治決策研究中可以發(fā)現許多集團參與于決策沖突之中,兩種看法截然相反。
美國的古典精英主義理論家包括加埃塔諾·莫斯卡、維爾弗雷多·佩爾托、馬克斯·韋伯、羅伯托·米歇爾和莫里斯·迪韋爾熱等。其理論涉及領袖的性質,精英的必然性,精英的資源、選拔和社會化,精英階級的滲透性,精英的可變性,精英的循環(huán)性,精英與非精英的相互關系等等。古典的精英主義理論家認為,在任何社會中,精英都是不可避免的。原因有二:第一,人本身是有區(qū)別的,一部分具有天分,尋求獲得權力,而另一部分則并非如此;第二,所有的組織都不可避免地會為少數人所推動。在精英理論中,政治社會化成為精英發(fā)揮作用的重要因素。在政治社會化過程中,組織的存在成為一種需要,并成為一種價值體系。組織將這種價值傳遞給其成員,其成員在組織中學到許多東西,從而也體現了自己的價值。因此,事實上,使價值社會化便成為組織的一個任務。人們在社會非正式交往中或通過正式組織的訓練去實現社會化,精英在其中發(fā)揮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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